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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公安局严打这6种诈骗行为,对提供属实线索举报人予以奖励。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2/05/13 22:47:5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乐清市公安局 作者:乐清市公安局 157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乐清市公安局关于征集

养老诈骗案件线索的

通 告


为深化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切实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即日起,乐清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以提前预订养老院床位、照顾陪护等名义,诱骗老年人提前预付费用的诈骗犯罪。

(二)以“养老投资”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观光旅游、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三)以“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年人签订虚假合同,通过担保、质押等方式抵押其房产实施的诈骗犯罪。

(四)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名义,收取材料费、好处费实施诈骗犯罪。

(五)以“养老帮扶”名义,利用微信群,以传销手段层层发展下线,向老年群体收取会员费、材料费、报单费等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犯罪。

(六)以“养老保健”名义,通过虚假宣传,夸大食品、保健品功效,向老年人群体高价销售伪劣商品的诈骗犯罪。


二、举报要求

(一)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形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途径

举报电话:110、19857761903

举报电子邮箱:

xingzhen202205@163.com

邮寄地址:乐清市城南街道丹霞路505号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编:325600


特此通告


乐清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2日


来源:乐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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